有些事在法律上不算罪,但在因果律上就是罪(梦参老和尚)
罪业的根源
先讲讲这个“罪”。在生前有些事情还不是罪,但是死后它就成了罪了。为什么在生前还不是罪?因为在人间,各个国家订的法律不一样,有的国家这个算犯了罪,有的国家这个不算犯罪。
有些人间法律的因果很不好讲,我们大家所见到的事实,比如说我们现在所在的美国的政府,一年花好多的人力、财力禁止贩毒,但是吸毒还是公开的。这个世界上有种毒品的、有制造毒品的,你说这个罪怎么定呢?有些国家赌博是犯罪的;有些国家开赌场,抽赌税,你说赌博算不算犯罪呢?人间的事,说杀一个人,过去的古话是“杀人者偿命”,现在不是“杀人者偿命”。
以三皈依来说,你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,受了之后,你又不皈依了,反而去皈依外道,在人间这样没有什么罪,你爱信什么教,就信什么教。但是在地藏王菩萨说的《地藏经》,这就是犯大罪,还不是小罪。像我们,如果对佛、法、僧三宝不恭敬,乃至毁谤,在法律上有什么罪呢?不会有罪的。但是在你自己所感的业果上,那就是罪了,而且还不是一般轻的罪,而是很重的罪——“毁谤三宝、不敬尊经”,就是对《地藏经》毁谤的时候,这个罪比一般的杀人罪还重。
另外屠宰的,有什么罪呢?没罪。酿酒、造酒的,在人间法律也不算是罪,但是在佛教就定罪了。这些罪也不是佛教给你定的,是你自己的因果所感的——你有这个因,一定会受这个果。
这个罪有各种类型,有些罪我们要从事实来看。造了这个错误,或是要杀人,心里起念杀人,有种种条件组成,这个罪成立了。或者是你动了武器,但是没有杀死,那么这不是死罪,在法律上讲的是这样。但在佛教,你要是受了菩萨戒,起心动念杀人,就有杀业了,这个罪就成立了。菩萨见的是因,他不要成业事实,有这个因一定会感果,起了因了就要感果。
罪业说来很多,反正是起心动念,发之于身口七支,乃至意念的贪、嗔、痴。在人间的法律,贪、嗔、痴不算罪,不治你什么罪,但是你有了贪、嗔、痴,你一定发诸身口七支,而这就是犯罪了。但是我们这个罪由哪儿来的呢?就是意念的贪、嗔、痴。
如果你没有观照的功夫,没有觉察力,没有忏悔、惭愧的心,你是认识不到的,继续想行方便,而有这个因一定会有业,这个因是由惑起的。我们把罪业说得非常的广泛,因为罪这样广泛,所受的苦果当然就多了。
所以地藏王菩萨说的地狱种种的名称、种种的刑具、乃至种种的处所,处所的不同、刑具的不同,你受苦的方式也就不同,这就是受果。这果怎么来的呢?找原因,就找到是你在做业;为什么要做业?因为有惑,不明白。可是有些人糊里糊涂地就做业了。
有时我们认为是冤枉的业,是法律制裁得不公,或者处理你这件事处理得不正确,这就冤枉了。不过在地狱里没有一件冤枉事,都是你自己做的,自己去感的果。乃至于狱卒、阎王爷,这些都是由你自己的业所变现的。说有,确实是有;说没有,根本如梦如幻。当你没业,没有;有业,就有。
人间也如此,因为过去有业,你现在的果就不同了。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享受都不一样的。有穷、有富,有寿命长的、寿命短的,有聪明的、愚痴的,为什么呢?这是过去的业感到今生的果。但是能生到人间,毕竟你还是种了善业,不然不能生为人身,而堕到饿鬼、地狱、畜生等三途去了,你生为人了,是善业多于恶业。要是你现在不能发扬善业,反过来造恶的话,地狱也好,饿鬼道也好,畜生道也好,你一定会感果的。
所以我们要认识这种因果相互的关系,要经常这样观想,这样你就不会怨天尤人。不要想种种的方法害人、整人,你要是明白这个因果了,绝不会去害人。所以今生你被人家整,或者你到哪儿去了,被人家清算;或者经常是受害者,那么现在你是受害者,过去你则是害人者,这是循环的。如果过去没有害人,你会感善果的。
我们在《金刚经》上说,你今生被人家轻贱,被人家看不起,或骂你、侮辱你,你应当高高兴兴地接受,你想:“我过去的罪业就消灭了,再也不受了。”如果你要是心里头不平,中国有一句俗话——“狗急跳墙,人急造反”,而被逼得生存不下去了,又没有因果律的观念,就会铤而走险,杀人放火,会造出更大的业了。要报复,什么事都做,越造业,来生也就可知了。
我希望大家对这个罪,作深刻的观想。罪就是业果成熟了,代表你做的事情不合理,不但不合你自己的性理,也不合人间的情理,所以你必须得受苦。